本文件旨在規範基礎建設工會(IFU)內部各類小隊的申請資格、創建流程、成員人數編制、積分合併規則以及常態維護義務。
透過標準化的行政程序,確保新成立之小隊具備足夠的營運能力與技術實力,以維持工會整體建設的高效運作。
申請成立小隊與申請第三方組織的流程類似,發起人首先必須明確確認小隊的「定位分類」。
依據不同的小隊隸屬類別,其先天申請條件有著嚴格的劃分:
- 技術門檻:作為工會核心執行力,對建築與工程技術有極高要求。
- 前置條件:所有創始隊員在入會時的建築評分平均值必須達到 85 分或以上。若未達此技術標準,則無法「先天申請」為直屬小隊,僅能從其他類別小隊出發,透過後天累積貢獻晉升。
- 人數限制:無人數上限。官方鼓勵高技術人才無上限集結,以應對戰略級工程。
- 前置條件:此兩類小隊帶有跨組織或地方自治性質,必須由該小隊預計效忠的主城行政層,或是該第三方組織(如萬裡長青建築組、凝光會等)官方,向工會最高管理層正式提交申請。
- 人數限制:上限為 20 人(含隊長)。
- 前置條件:隊長(發起人)必須在工會內尋找到不包含自己在內的五位工會會員(即創始團隊至少 6 人)。這五位會員必須具備「無小隊歸屬」之狀態,不得重複兼任其他小隊之職務。
- 人數限制:上限為 10 人(含隊長)。
所有小隊的創建均需通過嚴格的官方審核程序,具體步驟如下:
- 提交申請:不論何種類型的小隊,發起人或推薦組織均須至 Discord 官方伺服器的**「基礎建設工會」類別下的「#小隊申請」頻道**,按照既定模板填寫定位、隊員清冊及相關技術證明。
- 審核週期:工會中央委員會將在 7 個工作天內完成資格審查、評分核對與建檔登記。
- 初始積分合併機制:小隊正式成立後,所有隊員個人「已擁有」的工會積分,將會全數相加並合併計算到該小隊的累計貢獻中。
- 重要權益聲明:此合併機制不代表個人無法私有積分。個人積分計入小隊,僅用於統計全工會的「小隊總排名」以及作為「小隊階級晉升(升級)」的檢驗依據;積分的實際使用權、兌換權依然完好保留在各隊員個人手上,隊員仍可自由兌換或申請個人物資,小隊無權強行扣留。
對於設有人數上限的主城隸屬、團體隸屬及個人小隊,若面臨人員飽和、業務擴張的需求,工會提供以下兩種解決方案:
當該小隊營運有成,實質等級晉升至三級小隊或以上時,即可向中央委員會申請解鎖人數上限,將編制依需求擴增。
團體隸屬與主城隸屬小隊可以透過開設「平行分隊」的方式進行擴張。
- 範例分析:某第三方組織在工會內的第一支小隊為 P1 小隊,當人數滿員且有新成員加入時,該組織可依本文件流程申請成立 P2、P3 小隊。這些小隊彼此平行,但共同隸屬於同一個第三方組織,在戰略上接受該組織的統一協調。
- 限制:個人小隊因具備高度個人色彩,不允許開啟分隊。
小隊成立後並非永久不變,必須承擔相應的公設維護職責,以維持小隊的合法活躍身份:
- 核心義務:所有已登記的小隊,每月至少必須完成一個由工會總部指派的「小隊指派任務」。任務類型包含但不限於:公共設施巡查、損壞線路修復、新開拓區基礎建設等。
- 福利與懲處:
- 合格小隊:按時完成任務的小隊,將能持續享有工會所有的核心公共資源(如高階材料庫、核心工具調撥),並能獲得總部定期發放的每月固定財政收入(預算補助)。
- 違規小隊:若小隊無故連續未完成指派任務,工會中央有權暫停其物資調撥權限,嚴重者將進行小隊降級或強制解散處分。